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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电动自行车补贴申请条件

2025-01-19 23: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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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深圳电动自行车补贴申请条件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交售报废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最新消息:2024年12月16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深圳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指引(2024年12月修订版)》,申请条件和材料部分内容有细微变化。下面为2024年12月修订版。

  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2.申请人在深圳市内通过符合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交售报废电动自行车,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变化:“交售报废个人名下的电动自行车”—— “交售报废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

  5.上述报废回收证明、新车销售出具时间为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上牌日期为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其中,报废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6.回收证明持有人、新购置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补贴申请人三者为同一人。【变化:从“报废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回收证明持有人”】

  7.若届时补贴资金提前申请完毕,商务主管部门将按实际情况结束活动,并对外发布活动终止公告。本次活动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旧电动自行车报废,须交由广东省商务厅公布的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深圳市回收拆解企业回收,并由该企业出具以旧换新专用的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回复【电动车补贴】获取深圳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补贴金额、申请时间、申请入口及申请流程指引、如何报废旧车和注销号牌、参与企业名单等消息

  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出台期间,报废或转让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消费者,纳入补贴支持范围。

  申请人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选购车辆并办理新购车辆注册登记后,通过微信小程序选择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开具法人企业注册地),在线填报信息和上传申报资料。

  通过“置换更新”方式购买符合条件的小汽车并完成注册登记的,按照分档、分类原则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正文。

  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出台期间,报废或转让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消费者,纳入补贴支持范围。

  自2025年1月5日起,深圳铁路将正式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满图状态下,深圳北站预计开行动车组列车992趟,深圳站预计开行动车组列车44趟、广深城际167趟、普速列车(含动集动车组)18趟,深圳东站预计开行普

  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BWIN必赢官网,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申请补贴需提交个人消费者有效身份证、电动自行车旧车报废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电动自行车新车销售、合格证。

  凡在2024年10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在宝安区参与活动的企业购买10万元(含)-20万(不含)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汽车补贴1000元,对购买20万(含)以上的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每

  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首页选择【鹏城消费券】—【2024年深圳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2024年下半年光明区“汽车欢乐购”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立即申请】——选择“购买新车”或“购买二手车”——上

  截至目前,有宝安区、龙华区、光明区的购车补贴正在活动当中,其他区申请已经截止。具体的情况,详见正文。

  【导语】: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交售报废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最新消息:2024年12月16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深圳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指引(2024年12月修订版)》,申请条件和材料部分内容有细微变化。下面为2024年12月修订版。

  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2.申请人在深圳市内通过符合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交售报废电动自行车,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变化:“交售报废个人名下的电动自行车”—— “交售报废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

  5.上述报废回收证明、新车销售出具时间为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上牌日期为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其中,报废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6.回收证明持有人、新购置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补贴申请人三者为同一人。【变化:从“报废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回收证明持有人”】

  7.若届时补贴资金提前申请完毕,商务主管部门将按实际情况结束活动,并对外发布活动终止公告。本次活动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旧电动自行车报废,须交由广东省商务厅公布的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深圳市回收拆解企业回收,并由该企业出具以旧换新专用的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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